咸阳开放大学
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站、教学点: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和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管理规定,推进“以评促建”工作,规范办学体系,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落实教学环节,全面提高开放教育教学质量,按照省校要求,分校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管理检查和规范办学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 波
副组长:雷桂荣 张航
成 员:杨晓锋 崔宁 郝勇 田园 祝亚英
二、检查内容
(一)招生管理
1.招生宣传情况。检查开放教育招生宣传资料是否真实,印刷、发布是否统一规范;是否有使用模糊虚假信息进行误导性宣传;是否有未经授权冒用开放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的社会机构和个人。
2.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检查各工作站、教学点近两年的招生人数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招生类型与层次,跨区域招生情况。
3.招生录取情况。检查各工作站、教学点审查学生前置学历、报名登记、个人信息录入、入学考试相关工作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校外校,点外点”有偿向外输送生源的情况。
(二)教学组织与落实
1.网上教学情况。包括网上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网上实时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情况;网上日常辅导答疑和师生互动情况;网上支持服务的组织和落实情况;网上教学过程的落实与监控情况。
2.教学环节落实情况。面授、导学、实践教学等课程教学主要环节是否落实到位;课程形成性考核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3.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机房与教学保障条件建设情况;文字教材的征订以及网上教学资源的应用和效果。
4.师资配备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制度、人员构成与数量、考核和培训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5.检查教学管理相关制度及文件建立执行情况。包括网上教学、小组学习、面授、教研活动等管理办法建立情况。
6.考务组织情况。是否建立保密制度和保密室;考场安排及考场管理情况;考场防疫情况。
(三)工作站、教学点管理
1.根据国家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相关规定,按照教育厅备案名单,检查申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设立校外教学站点,是否存在变更站点名称和办学地点,是否存在下设分支机构、衍生多级教学点。
2.检查工作站、教学点是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收取和管理是否有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相关费用;是否存在压低收费标准和不正当竞争现象。
3.检查工作站、教学点年检自检情况,检查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统计信息、年检报告、风险评定报告及有关数据是否上报及时,统计结果真实有效。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分为自检、实地检查两个阶段。
1.自检阶段。各工作站、教学点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检工作,提交自检报告。
2.实地检查阶段。由分校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向工作站、教学点进行反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实地检查采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教师、管理人员、学生)、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步骤
1.11月12日前各工作站、教学点向分校教学科提交2021年教学管理工作检查自检报告,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6769201@qq.com。
2.11月中下旬,在分析自检情况基础上,分校开展实地检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工作站、教学点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及时提交涵盖开放教育招生情况、教学与管理、学生管理、考试毕业、经费管理、师资情况、支持服务等相关内容的自检报告,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要积极配合分校做好本次检查调研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办学优势,共同促进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附:2021年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检查基本情况登记表
咸阳开放大学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