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开放大学学生学籍异动流程
来源:咸阳开放大学 作者:教务科 陈印选 发表时间:2022-05-18 17:12:27 

咸阳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咸阳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咸阳开放大学各级办学单位注册开放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咸阳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执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学生经入学资格审核后,予以注册,取得相应学习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

第四条 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 开放教育学生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后,签字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开放教育学生入学报到时,持相关证件按期到指定的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条 开放教育新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需提前向指定教学点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八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工作调动、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正当理由的,由学生提出书面转专业申请并填写《陕西开发大学转专业审批表》,经教学点核实,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新的专业学习。

第九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并填写《陕西开放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

第十条 开放教育转学

(一)学生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向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即可转学。

(二)学生申请转入的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能够提供教学服务,方可转学。

(三)学生转学前已获得的符合所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替换要求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四)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五)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学。

(六)申请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须符合转专业所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 学籍信息变更

第十一条 学生信息分为关键信息及非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出生日期、照片、政治面貌等学信网对外公示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关键信息由入学注册时采集,原则上不能更改。存在如下情况,可申请修改信息。

(一)学生学习期间发生信息变更的。

(二)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

(三)其他因法律法规政策因素导致的合理诉求。

第十三条 学生变更关键信息需填写《陕西开放大学学生信息变更表》,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原则上姓名与证件号只能更动其中一项。

(一)开放教育学生变更关键信息,学生需向教学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教学点报陕西开放大学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开放大学复审,复审通过报教育部终审备案。

(二)成人教育学生变更关键信息,学生向教学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教学点初审通过后,报陕西开放大学复审,复审通过报教育厅终审备案。

(三)学生在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期间,不允许进行学籍变动,不允许进行毕业申请。

第十四条 开放教育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无休学和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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